http://fujian.hteacher.net 2022-02-28 15:52 福建教师资格证 [您的教师考试网]
严重不良行为
第三十八条 本法所称严重不良行为,是指未成年人实施的有刑法规定、因不满法定刑
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行为,以及严重危害社会的下列行为:(一)结伙斗殴,追逐、
拦截他人,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、占用公私财物等寻衅滋事行为;(二)非法携带枪支、
弹药或者弩、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;(三)殴打、辱骂、恐吓,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
体;(四)盗窃、哄抢、抢夺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;(五)传播淫秽的读物、音像制品或者
信息等;(六)卖淫、嫖娼,或者进行淫秽表演;(七)吸食、注射毒品,或者向他人提供毒
品;(八)参与赌博赌资较大;(九)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。
第四十一条 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,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,采取以下矫
治教育措施:(一)予以训诫;(二)责令赔礼道歉、赔偿损失;(三)责令具结悔过;(四)
责令定期报告活动情况;(五)责令遵守特定的行为规范,不得实施特定行为、接触特定人成师秘籍
教师事业部
乘华图翅膀 圆教师梦想
15
员或者进入特定场所;(六)责令接受心理辅导、行为矫治;(七)责令参加社会服务活动;
(八)责令接受社会观护,由社会组织、有关机构在适当场所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、监督和
管束;(九)其他适当的矫治教育措施。
推荐阅读:
责任编辑:小麦
上一篇: 福建教师资格证笔试应会考点:不良行为
下一篇: 福建教师资格证笔试应会考点:通用语段9
公众号
视频号
小红书
小程序
APP
京ICP备16044424号-2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064号 Copyright © 2001-2024 hteacher.net 北京中师华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